各乡镇人民政府:
经过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设,全县农村交通条件大大改善,农村的各类机动车辆也大幅增加,给农民的出行带来很大便利。但交通条件的改善也使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漠的问题日益凸现,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。2007年春节将至,农村出行人员增多,进入了交通事故高发时节。为减少交通安全事故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加强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规定的管理权限,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辖区内乡村公路各类警示、警告标志的设置、维护和管理,特别要加强对集市、学校、渡口、险桥、公路拐弯处、重要农村线路的交通标志的设置,做到及时警告、及时提醒。
二、要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,减少农村公路上的违章行为,特别要加强农用机动车、摩托车的管理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,特别是交通伤亡事故。
三、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,严禁在农村公路上堆放、弃置各类物品,降低道路的有效通行面积。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清理农村公路路面堆积物集中行动,改善路容路貌,提高公路通行能力。
四、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,严禁春运期间各类超载客货车辆不顾交通安全,绕行农村公路逃避检查现象的发生,防止辖区内异地客、货车辆在农村公路上发生各类交通事故。
五、要配合春运交通管理部门,加强对农村公交车辆的管理,严禁违章超载,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以保证广大农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。
特此通知
二○○七年一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交通 管理 通知
抄送:县委各部门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,
县法院,县检察院,县人武部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22日印发
共印:40份